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,贯彻国家相关部委关于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策略”推进中国电子音乐制作师的职业能力评估体系项目建设,中国电子音乐学会决定委托北京市裕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于2018年8月17日-23日在北京中国传媒大学举办《中国电子音乐制作师中高级研修班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支持指导单位:
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
北京51职业技能鉴定所
二、承办单位
北京裕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
三、专家团队
张小夫 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会长、
中央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导
汪京京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
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
吴粤北 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副会长
中央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导
高维忠: 《音响师》新国家标准制定专家
王泽祥 中国声音评价师、音响专家
高 文: 国家劳动社会保障职业鉴定中心教材处
陈强斌: 中国电子音乐学会副会长
上海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导
钱仁平 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副会长
上海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导
庄 曜 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副会长
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博导
李小兵 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副秘书长
中央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导;
关 鹏 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理事
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 硕导
王 铉 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理事
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、硕导
朱诗家 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理事
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
秦万民 业内资深音乐制作人
顾朝丽 北京51职业鉴定所所长
胡 伟 上海悦野科技健康有限公司全景视频领域技术专家
四、参加人员
中级班
1、连续从事音乐职业3年以上的社会业内人士;
2、高等院校音乐专业本科以上在校学生、教师;
高级班
1、中国音协电子音乐学会理事
2、相关院校学科负责人;
3、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社会业内人士;
五、授课内容
中级班
1、节目声音现场客观在线与主观艺术;
2、歌曲、影视音乐创编与制作案例分析;
3、晚会、广告音乐创编与制作案例分析;
4、舞蹈、动漫音乐创编与制作案例分析;
5、音乐制作 软件应用与设备管理;
6、VR手机全景声直播录制技术操作与应用;
7、现场音乐制作实际操作;
高级班
1、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政策;
2、 国家声音质量标准体系概述
3、 国家音乐项目基金申报指南与解析
4、 节目声音质量控制行业标准体系;
5、 应用类电子音乐创作测评标准;
6、 音乐创编与制作节目声音现场客观在线;
7、 音频类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质量测评:
8、 学术类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质量测评标准:
9、 国家音乐产业政策与法规、法律文书解析;
10、 音乐项目选择与运营及音乐版权管理;
11、 大型音乐活动创意策划与管理;
11、 虚拟与现实增强技术在音乐领域中的运用;
六、结业考试测评:
学习结束后,由授课专家出题,职业鉴定所现场监考,进行理论实操考试测评;
七、核发证书
l ?理论知识、实操能力成绩考核合格者,由北京51职业鉴定所在学员成绩单盖章;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音乐学会、北京裕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颁发结业证书,作为职业能力等级、技术水平的证件;
l 获得中级班证书者将取得电子音乐制作师、电子音乐课程(初级)培训教师资格,由学会推荐担任电子音乐制作师培训工作;
l 获得高级班证书者将取得电子音乐制作师(中级)培训师资格;由学会推选参加中国电子音乐制作师(中级)课程培训及中国电子音乐制作师职业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工作;
l 学会将组建电子音乐制作师新职业评估标准专家委员会,设立电子音乐制作师人才培训基地。邀请优秀学员参与国家新职业标准研发;开展培训鉴定实验项目;进行新职业教材和课程设计,建立新职业考核标准、考试题库、测评、考评员等工作。
八、报名须知
1、以上各班为小班教学,限额 30人/班;
2、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截止;(过期不候)
3、报名必交材料
1)报名表(加盖单位公章);
2)电子版蓝底免冠照片;
3)2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(与电子版同底板)
4)学历证书复印件;
5)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;
报名者于7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回执发至以下邮箱:1425477371 @qq.com,联系人:吴斌电话:13141456710。
九、时间安排
8月17日上午10:00-18:00 全天报到
地址:北京朝阳定福庄东大街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交流中心
联系方式: 010--65799959;13901336265;
联系人: 邓老师、桑老师
十、上课时间地点
时间:2018年8月18日-8月24日 地点:中国传媒大学
十一、收费标准:
培训费用:
中级班:5900元/人;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音乐学会会员5600/人(含午餐、培训费、上机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等);
高级班:6500元/人;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音乐学会会员6200元/人(含午餐、培训费、上机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等);
食宿:由学校统一安排 费用自理
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音乐学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