吾人之提倡傳統音樂,主要還是基於其各種外在表現型式,與現代國樂並不相同。至於東西方音樂美學,在內在精神上之根本差異,則不宜由此而論斷。
近世之現代國樂,尤其是編制擴大、曲目交響化之後,其發展途徑,無疑有絕大部份是追隨西方交響樂團之美學,以是與傳統民族音樂,多有互難並存之處。國樂界、民族音樂樂,甚至整個音樂界,多屢興反省的思維與呼聲。
音樂的發展,無論就實然與應然兩面來看,本來就是多元性的。我們樂見國樂,甚至整個樂界的多元化,─這是推展文明的動力之一。發自國人的民族省思,尤其彌足珍貴。
但即使在善意的動機下,若所堅信之理念,實來自不完全的歸納,從而又演繹出總總非事實的推論,除了將可能超越其思維功能本意外,也會帶來許多錯誤的前提與導向。進而窄化了國人的視野,產生了盲動的偏見,就自非吾人所樂見了。而感性上之難免主觀,又往往會影響及理性之客觀判斷,則更為吾人所關切。
納粹之日爾曼民族優越論,無疑曾具有特定之動機,但膨脹以後,幾乎使德國陷於萬劫不覆之境。今日任何民族欲提倡其為最優秀之族群,均不乏論證,但其欲達之目的,是否須奠基於此極難論定之前提之下,則實難獲得絕對多數之茍同。
我個人以為:欲推動國樂的多元化,只須闡述多元化之益與利及必須性即可,此時此地倡之行之,更是渠成水到。若捨此不為,而強欲擴大命題到,"中西美學之歧異"上 ,尤其是"民族哲學本質"上,則是橫生枝節、吃力不討好。因為這種推論,很難免於不完全歸納之窘境。
欲推動國樂界之傳統化、民族化,最有力的論證當是:"傳統民族音樂其不可取代的特色"。這種統民族音樂特色,則從總總音樂元素,如:律調、音階、旋律語法、曲式、配器、樂制、(樂器)音色、風格...中,皆能輕而易舉的獲得比對結果。──但是,只要這種特色,能夠保存其唯一性、不可取代性,則任何不同樂器、樂種、樂思....之量化比較,在是否值得繼續流傳一思上,就都是無謂的。
若捨此所謂『形而下的』簡易方式不為,反將簡單命題,延長戰線到中西音樂之美學歧異,又只專在音樂的功能、哲學思維、美學意識形態.....上著力,試圖以其他更大的,種種文化層面角度、歷史發展模式、民族藝術取向、文化價值觀念、哲學思維方式...,來作所謂深入根本的探索,則在戰略上,已是自陷不利,因為這類論點的擴大,很難不入於不完全的歸納法與主觀的斷論。
以是就會因結論的難切事實,而使得其說服力,僅能侷限在自慰於民族主義的聽眾群而已!基本上,若願採用這種論調,則任何類似的主觀設想,在某些理不勝文的名嘴口中,就不乏其論證,且既不會缺乏津津樂道的支持者,也不會缺乏津津樂聞的聽眾。但這種自慰式的設想,能不能經得起邏輯上的論證呢?
中國固然有極為豐富的,與西方交樂樂團美學觀點迥異的傳統樂種,西方何獨不然?西方的傳統樂種既也極其繁多,所在皆有,我們就絕難論定,交響樂就是西洋音樂機械、刻板、人工、非人性化、非生活化、機械宇宙觀、天人不合的全貌。
即以只有短短兩百年歷史的美國而論,也最少還有爵士音樂、鄉村音樂、藍調音樂....等多種小編製的傳統音樂文化,是極重視音樂生活化、即興演奏....等,所謂中國獨具之音樂特異功能與哲學思維的!其生活化與中國之任一傳統樂種相較已不遑多讓,其同樂性甚且更遠甚於中國。這幾種西方的傳統音樂文化 ,不僅足堪代表美國之音樂主流,且幾乎已泛濫到了全世界,我們如何能見樹不見林的,對這種氾濫於西方,極重視音樂生活化、即興化的爵士樂、鄉村音樂....不屑一顧。把西方印象派、前衛派、絕對音樂、電子音樂....等新音樂,其表現力之自在無礙、其個性之自由發揮、其對演奏者再創作能力的依賴...,置若罔聞。而一廂情願式的擴大推論:"大型交響樂隊所追求的音樂美學原則,就是西洋或西方音樂的美學主流,甚至是惟一的主流"呢?
更何況交響樂是否就如是所說的,非人性化、非生活化、非有機觀、非自然、天人不合....均還是模糊抽象的,還在未論定之列呢!
屏心而論,交響樂所追求的又豈僅只是即時的震憾性效果、強烈對比、模進發展....這麼單純的美學原則而已呢?
西洋人對音樂之重視,音樂在生活中的比重,難道還會輸給中國人嗎?
反之,所謂中國傳統音樂特具的總總音樂美學中,如什麼天人宇宙觀、生活人性化、人本為中心的文化內涵、民族情感聲調...之類,又豈具不同時空與個體之普遍存在性?即以當世而論,暫且無論台灣的西樂團與現代國樂團之成員吧,僅以中國的傳統樂種之樂師而觀,又有多少人理解體驗或領會、實踐、強調、....什麼天人宇宙觀、生活人性化、人本為中心的文化內涵,與民族情感聲調呢?我們如何能將少數民族音樂學家主觀美藝式的設想價評,定位為客觀普遍存在,且中國又絕對有別於西方的歷史遺產呢?
傳統的地方音樂與大型現代國樂,其表現型態與內容及方式之不同,受其編製的影響很大,不得不各自依循自身之特性發展,中外皆然!與東西方音樂美學在內在精神上之根本差異無關!而音樂表現型態之多元化,本即是開放社會的常態。
無論中西其樂種、樂思、樂風都是多樣性的,在此基點上,西方未嘗遜於東方。提倡絲竹音樂的陳中申曾說:"傳統絲竹音樂的表現手法西方不但也有且更發達,只是它們其它的表現手法與型態極多,因此才並不特別顯著!"若然,則東方又何嘗優於西方?
要之,在多元化尤其是在大型合奏一枝上,現代國樂還在起步與實驗階段,相去西方之交響樂尚遠。因此我們才同樣樂見這種音樂理念與型態的成熟與定型。傳統音樂之傳承與發揚,且還有極大的重擔,須由此種現代國樂團來承擔。
吾人提倡傳統演出型態(與傳統樂種),除基於民族固有文化傳承之使命感之外,多元化本也就應是堅強的論據之一。
若將傳統樂種與現代國樂尤其是西洋交響樂來比對,則是各有優劣,各擅勝場,見仁見智,難有定論。
若企圖主張,傳統音樂是中國音樂的主流,交響樂是西洋音樂的代表,且東風壓倒了西風,則在我們推廣傳統音樂傳承的一事上,是不必要也難以成立的!
我們絕不能,因為中國傳統基於小編制的樂隊,與西方近世基於大編制的交響樂隊,美學取向重點有不同之處,就據此而論定,中西之音樂美學根本精神與哲學本質不同。因為這種比對,是非對等的,其分別才所以如此明顯。但也因為這種比對,是非對等的,是不在文化相同層面上的比對,故不能據此加以延伸推論。八寶填鴨與牛肉漢堡之比對結果,在中西餐飲文化之哲學範疇上,是沒有什麼說服力的。
再者,吾人若欲闡述中國傳統音樂與西洋交響樂,比對上之特徵與異同,則從各種外在之總總表現手法,與基本的律調本質,語法曲式習慣...中,盡可從容為之,也並不乏材料。
若捨此所謂『形而下的』簡易方式不為,強欲尋求所謂東西方音樂美學,在內在精神上之根本差異,則在方法上很難週全,結論上也就難免武斷而難以用理服眾。
如此大的命題,即使出之以科學、量化的統計方法為之,都還絕難論定,我們僅憑單方面的體認,(不但對西樂的整體了解不夠,對中樂的個體了解也都還不夠呢!)其結論必來自於不完全的歸納,也就可想而知!
馬克思之《資本論》,對當時資本主義之弊,及勞工階級與雇主之對立方面的闡述,是極富感性與善意的,但他擴而充之,將這種衝突推論為整個歷史之主角後,就發現了許多難於週延之處。共產主義破產之今日,很容意將他的那一點善意也埋沒了!
這種來自於非真的負面結果,是我們應力避的,──無論它的出發點,是如何的善與美。
無論任何觀察或主張,若不能就事論事,強欲發展整體性的前提概念來支持,則最終皆難通過,清明理智與歷史的考驗。
中國音樂與西洋音樂之內涵,同樣博大精深,吾人如何能自命,已發現其哲學意識上各自共有、互為特有之情懷?這是難能的,在這簡單的命題上也是不必要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