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拉族是我国西北地区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,主要聚居在青海省循化县一带。曾有学者认为,撒拉族音乐较少保留了其先民的传统,是在吸收汉、回、藏等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创造而成,这间接说明撒拉族传统音乐文化具有多元、复合的属性。

    撒拉族传统音乐包括民间音乐和宗教音乐两类,其中以民间音乐,尤其是民歌为主体,乐器品种较少,普遍流传的仅口弦一种,未有独立器乐曲;宗教音乐则与回族的宗教音乐大致相同。撒拉民歌有多种形式,内容丰富,风格迥异,一般可分为哈依勒”(劳动号子)玉尔、花儿(或少年)、宴席曲、小调、打调、风俗仪式歌等类别。它们有的属于本族传统民歌,用撒拉语演唱,比如玉尔等;有的则体现出多民族文化的融合,比如花儿、宴席曲、小调等用汉语演唱,并受到汉、藏、回等民歌的影响。在其中,玉尔花儿乃是撒拉民歌较具代表性的两个歌种。

    “玉尔也叫撒拉曲,是主要流传在撒拉聚居区的一种情歌,多用撒拉语演唱。据说这是撒拉族最古老的一个歌种,很多曲调是由撒马拉罕迁来的撒拉族先民们带入并流传下来的。玉尔的唱词多为五言体,每首句式不定,内容常反映男女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和向往,以及对旧婚姻制度的不满与反抗等;曲调以五声羽调式为常见,旋律进行中强调商音,形成较独特的风格。

这种歌只能在田间野外等场合演唱,一般是男女对唱,或男唱、女间插对白的形式,有时女方也可以用口弦为歌唱伴奏;传唱较广的曲目有《巴西古溜溜》《白兔之歌》等。在流传过程中,不同地区的玉尔在音调结构和风格特色上呈现差异。比如循化县城以东的玉尔基本是由一对对称的上下句构成,曲调较多保存有撒拉族音乐特征,音乐明快、诙谐;循化县城以西的曲调,有的明显受到藏族山歌的影响,节奏稍自由,旋律多装饰,演唱时有短促的颤音,等等。


    撒拉花儿玉尔同被归于当地的野曲之列,一般只能在山间野外或者花儿会上演唱,所唱内容多与情爱有关。作为西北地区诸多民族普遍流传的一个歌种,学界一般认为,撒拉花儿不仅带有河湟地区花儿的普遍规律,如使用汉语演唱,歌词受阿尔泰语系诸语言的影响,曲调分长调子和短调子两种,其中长调子高亢、嘹亮,短调子结构较规整、旋律紧凑,等等。虽然它的正词用汉语,但衬词、衬句常用撒拉语,在音阶、调式、旋法等方面也具有本族特色。比如撒拉花儿的曲调多用羽调式,与汉、回花儿常用徵调式有所不同,而且,采用徵调式的撒拉花儿,其旋律也多强调la do mi三个音,带有较强的羽调式色彩。撒拉花儿曲调丰富,流传较广的曲目,有《孟达令》《撒拉大令》《三花草令》《清水令》《水红花令》《三起三落令》等,风格独树一帜。

    除此之外,深受撒拉群众喜爱、曲调丰富且应用较广的民歌,还有哈依勒和宴席曲等。哈依勒是撒拉语对劳动号子的统称,常用于伐木、拉木、打墙、打连枷等劳动场合,音乐粗犷、淳朴,节奏明快,音调简洁,与当地汉族劳动号子相近,以成套演唱的拉木号子和风趣生动的打墙号子较具代表。宴席曲也称家曲,主要用于喜庆婚宴等场合,多用汉语演唱,内容或为祝福、赞颂,或是叙述故事,一般婚礼之夜演唱最盛,常通宵达旦演唱,有时还会配以舞蹈动作,气氛热烈欢快,曲调优美流畅。在与汉、回、保安、东乡等族的长期交往中,撒拉宴席曲的音乐风格与这些民族的歌曲呈现趋同,有些曲目则直接源于后者,比如来自回族的《方四娘》《尕老汉》,汉族的《孟姜女》《四季歌》等,充分说明撒拉传统音乐文化的多元性。